科学与人文系学习落实《山东省高等学校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10月19日下午,科学与人文系在5号教学楼207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山东省高等学校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会议由系党总书记史桂英主持,系党总支全体委员、教研室主任、副科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郭弟强宣读了山东高校工委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5】42号)文件要求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全文。
史桂英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吃透精神。要充分认识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要按照上级和学校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接受上级纪委监督;要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好“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二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我系落实“两个责任”的方案,推进我系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成员根据每人岗位职责,强化“两个责任”。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有效分责。既当好领导者、又当好执行者、推动者,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好“主体责任”;各教研室、学生科要在强化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等方面有所建树,负起立德树人的责任;办公室要公开党务、系务,规范操作使用办公经费,工作尽职尽责。三是忠于职守,勇于担当,抓好全系党风廉政建设。全系副科以上干部做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在完成好本年度任期目标任务的同时,抓好教研室、科室教师员工的教育,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我系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