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3日,“装饰美工(四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在我院举行。考试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考员进行全程督考。科学与人文系2013级艺术设计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28名学生报名并参加了此次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模块和技能操作模块两个环节,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装饰美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从而达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 “双证书”制的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