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日我院线上教学正式开启,思政课教师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多渠道开展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科学高效地做好防控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帮助广大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法律知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不配合治疗或隔离怎么办?妨害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拒绝执行政府决定、命令的行为会有哪些法律责任?疫情期间,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应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疫情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撕扯医务人员防护装备、吐口水等恶劣行为怎么处罚?故意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应承担什么责任?

针对这些热门问题,思政课教师通过多种渠道为师生们传授防控法律知识。一方面通过超星学习通、云班课等学习平台进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在线讲座,上传相关法律资料;通过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思政课公众号和抖音号“思想正能量”进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同时结合学生专业开设防疫专栏(疫情法律小知识案例一日一读),让学生也参与到课程思政之中。另一方面,开通热线电话、QQ群、微信群及时给学生们进行解疑答惑。通过学习通和云班课论坛进行师生互动,展开思想火花的碰撞。

通过法律宣传活动,为师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规定。分别介绍了传染病的分类,对新型冠状病毒规定为乙类管理、甲类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的具体紧急措施,单位、个人应承担的义务。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案例进行了解读。

通过积极地进行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引导大家严格听从政府指挥,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虽然我们不在疫情的最前线,但我们站在教学第一线。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既是当前战疫应急之举,也是互联网+教育的重要成果展示,让远在千里之外的学子们在网络课堂上感受思政课的魅力,接受心灵的洗礼。作为思政课教师,要坚守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秉承严实的工作作风,守土尽责,宅在家,讲好课,帮助学生坚定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